根据《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修订)》(广工大研字〔2021〕20号)、《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卓越应用型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试行)》(广工大研字〔2021〕19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资格初审、学院组织线上答辩等环节综合考核,现对2022年申请拔尖创新、卓越应用型人才选拔的名单及成果进行公示,详情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8日至2022年11月20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疑问或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或电子邮件向我院提出。反映情况的材料或电子邮件应包括具体证据且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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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