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实施方案》(修订)(广工大研字〔2021〕20号)、《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卓越应用型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试行)》(广工大研字〔2021〕19号)文件精神,为配合学校开展“拔尖计划”和“卓越计划”人才培育对象2022年度考核工作,现对参加中期及期满考核学生的成果进行公示,详情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8日至2022年10月20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疑问或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或电子邮件向我院提出。反映情况的材料或电子邮件应包括具体证据且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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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