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于2025年9月18日发布的《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通知,现将学院年级评议小组评议结果(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7日至2025年9月30日,共三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学院学工办反映情况。反映情况的所有材料要真实,并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逾期不反映,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22268
联系地址:实验四号楼305B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