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等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广工大规字〔2023〕14号)等文件精神,经学院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审核,现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内如有任何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实验四号楼305)反映。反映情况时须用真实姓名,须有具体事实;逾期不反映,视为无异议。

 

 公示时间:20255月26-20255月28

 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22268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20255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