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广工大规字[2022]20号)第六十八条相关规定,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全日制本科生马荣幸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作退学处理。
现以公告形式告知,公告期自2026年9月21日至10月10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公告期内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22265
根据《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广工大规字[2022]20号)第六十八条相关规定,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全日制本科生马荣幸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作退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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