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过资格审查复试名单
见附件1。
二、复试方式
线下复试。
三、复试考核时间安排
日期 |
时间 |
具体安排 |
地点 |
4月17日 |
09:00-10:00 |
签到及复核报考资料原件 |
大学城校区 实验四号楼309 |
10:00-11:00 |
笔试 |
大学城校区 实验四号楼202 |
|
14:00-18:00 |
外语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 |
大学城校区 实验四号楼303 |
1.专业课笔试(满分 100 分),采用笔试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对报考学科(领域)专业理论与技能及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另外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 100 分),主要考查考生英语运用能力的掌握程度,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在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环节同时进行。
3.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满分 100 分),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专业素养、科研潜质、创新能力、一贯表现、心理健康及其他综合素质等情况的全面考查。考生需提前准备PPT在本环节进行个人综合能力素质的展示,PPT讲解时长不低于5分钟。
四、录取原则与录取程序
按照专业知识成绩占30%、外语能力成绩占20%、综合素质成绩占50%的权重计算出综合考核成绩。根据考生的综合考核结果、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组织导师、考生双向选择,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时招生计划可能根据生源情况及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适当微调。拟录取名单内的考生如报考导师的招生名额已满,将由学院组织其他导师与考生双向选择,达成双向选择者方可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综合考核不合格、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提供虚假信息者,不予录取。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米老师 办公电话: 020-39322266
六、其他
以上内容如有与学校复试工作办法不一致的,以学校发文为准;如因工作需要有所变动的,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附件:1.2024年申请审核制博士考核通过资格审查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