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2024年11月1日发布的《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我院进行了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补充评审推荐工作。经学生个人自主申报、学院审核,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组织公开答辩,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的评审,对答辩学生的综合表现进行择优推荐,拟确定以下同学为我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对象,待学校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后确认最终获奖名单。


2021级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2)班 林楷栋

2022级电子科学与技术(4)班 林华钠

2022级电子科学与技术(5)班 任佳铭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如有任何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实验四号楼-305B)反映。反映情况时须用真实姓名,须有具体事实;匿名的举报反映,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一律不予受理。逾期不反映,视为无异议。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7日-2024年11月11日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22268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