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发布的《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将学校认定结果(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6日,共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书面形式向学院学工办反映情况。反映情况的所有材料要真实,并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逾期不反映,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22268
联系地址:实验四号楼-305B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