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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业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卓越工程师”班选拔及管理条例


作者:    点击量:   更新日期:2020-05-19 

一、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内容与总体思路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简称“卓越计划”)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重大改革项目,也是促进我国由工程教育大国迈向工程教育强国的重大举措,旨在培养造就一大批创新能力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质量各类型工程技术人才,为国家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人才强国战略服务,对促进高等教育面向社会需求培养人才,全面提高工程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示范和引导作用。

“卓越计划”的主要目标是:“面向工业界、面向未来、面向世界”,培养造就一大批创新能力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质量各类型工程技术人才、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源优势,增强我国的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国力。具体目标就是以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为突破口,促进工程教育改革和创新,全面提高我国工程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建设具有世界先进水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高等工程教育体系,促进我国从工程教育大国走向工程教育强国。

总体思路是:以行业企业需求为导向,以工程实际为背景,以工程技术为主线,通过密切高校和行业企业的合作、制订人才培养标准、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建设高水平工程教育师资队伍、扩大对外开放,着力提升学生的工程素养,着力培养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工程设计能力和工程创新能力。

按照《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7号)精神,经学校自愿申请,专家组论证,广东工业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被批准为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

二、 “卓越工程师”班培养模式

1.按照“3+1” 校企联合培养模式对学生进行培养,即在大学本科4年中,3年在校内学习,最后1年到校外企业进行工程实践。

2.校企合作,聘任企业工程师授课,联合培养,强化实践。

3. 授课模式为独立班级,小班上课,增加讨论课、企业参观、实习环节,学校、学院在师资、实验室条件、教学资源等方面予以倾斜,优先考虑。

三、 “卓越工程师”班选拔名额及报名条件

在2019级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中选拔35人,组成“卓越工程师”班。

2019级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学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报名:

基本条件:

1. 品德优良,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记录,且已修课程的平均课程绩点在2.0以上(2019-2020-1学期),遴选原则上按报名学生综合成绩点排名(计算方式见附注)择优选拔。(学生综合成绩点=高考折算成绩比*40% +大学第一学期总的绩点数/5*60%

高考折算成绩比= 学生高考分数/录取当年的所在省高考满分成绩分数

2. 具备较好的数学、物理、计算机、英语基础,具有浓厚的工程兴趣,较强的主动学习能力和较强的独立生活能力。

3. 富有进取心,科技创新、组织管理能力突出,立志成为电子科学与技术方面的卓越工程师。

优先条件:

1. 高中时期参加省级及以上的数学、化学、物理等竞赛的获奖者;

2. 大学时期的科技活动中获奖者。

3. 大学一年级期间参与具有知识产权的作品(例如:论文、专利、程序软件、项目等)。

4. 有与专业相关的特长,如计算机、软件编程、硬件设计等,有培养潜质者,经过个人自荐或专家推荐,可以报名。

四、 “卓越工程师”班选拔方式和时间安排

1.宣讲报名阶段

2020年4月上旬进行宣讲答疑,组织同学填写报名表,并在2020年4月20日前交给本年级辅导员。

2.条件审核

2020年4月23日,学院按照选拔条件对报名同学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方可进行下阶段的复审。

3.名单确定

由学院教师组成考核组,对学生进行复审,在2020年4月30日前确定预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学校,并组建“卓越工程师”班。新学期开学时,“卓越工程师”班将按照新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非卓越班的同学按照绩点数排名在同宿舍同班的考虑下,实行按剩下班级数混合重新编班。

五、 管理与考核

1.“卓越工程师”班隶属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电子科学与技术系,以独立的教学班组织教学,以学年学分制进行教学管理。学生由教务处、学生处和学院等相关部门协调分工,执行《广东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共同管理。

2.参加“卓越工程师”班的学生,严格按照制定的“卓越计划”培养方案学习并进行考核。学生在企业学习阶段,必须服从企业管理要求,企业对学生在企业学习阶段进行评价和考核,同时电子科学与技术系也要加强对学生在企业的指导和管理。

3.进入卓越工程师班学生无特殊理由不得申请退出卓越工程师班学习,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应退出卓越工程师班学习。 1) 在卓越工程师班学习期间,根据《广东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习过程中如出现学籍警示,将取消其在卓越工程师班学习资格,其相关记录计入后续学习过程。 2) 在卓越工程师班学习期间累计3 门(不含公选课)以上课程不及格。 3) 在卓越工程师班学习期间,出现考试违规者,取消其在卓越工程师班学习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 本方案由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广东工业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2019.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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