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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教育活动的通知


作者:    点击量:   更新日期:2019-04-19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培养一支师德高尚、学养深厚、治学严谨、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研究生导师队伍,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广东省学位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实施意见》,学校拟于近期举行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教育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年4-7月。
  二、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4月下旬或5月上旬,学校对新聘校内博(硕)士生导师开展导师培训活动,内容涵盖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研究生培养中各环节的流程与规定、导师经验交流等,具体通知另行发布。
  第二阶段:5-6月,各单位组织全体研究生导师开展立德树人教育学习活动,学习形式可包括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经验交流等,可邀请我校“优秀研究生导师”获得者介绍研究生培养方面的先进经验。研究生院将不定期组织导师、研究生和研究生教育管理干部代表召开座谈会,就如何落实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广泛征求意见。
  第三阶段:7月初,各单位以新闻报道(文章推送)等形式广泛宣传学习活动开展情况与学习成效,并向研究生院提交学习活动组织情况的总结报告(不少于1500字)。
  三、活动要求
  1、明确学习目的,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是明确导师职责、规范导师言行、提高育人水平的根本途径,各单位应加强动员宣传,明确目的要求,确保学习效果。
  2、突出学习重点,创新学习形式。各单位应按照立德树人有关文件(见附件)要求,紧密结合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重点,开展形式灵活多样的学习交流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导师的积极性。
  3、抓好制度建设,解决实际问题。各单位应以本次学习活动为契机,深入挖掘实际育人过程中的突出问题,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抓小抓早解决潜在隐患与矛盾。
  请各单位将学习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报告于7月5日16:00前提交研究生院(电子稿发至yaooo@gdut.edu.cn),报告内容应涵盖本单位导师基本情况介绍、学习活动方式和具体开展情况等。
  联系人:姚远,联系电话:39322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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