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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做好寒假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    点击量:   更新日期:2015-01-21 

请将《寒假实验室使用登记表》于2015年1月24日前发给实验中心胡正发主任汇总。

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通知

各单位:

寒假将至,学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2014年12月31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请各单位按照《通知》的精神和要求,切实做好假期实验室技术安全与环保工作。

1、寒假期间如需使用实验室,请做好登记,并填写《寒假实验室使用登记表》,在1月26日下班前将纸质版报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备案。

2、按照保卫处1月4日《关于做好近期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准备室、仓库防火、防盗工作;涉及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药品的单位,需严格执行安全制度,切实做好存放保管和领用登记工作。

3、切实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制,我处已经在工学三号馆、四号馆安装“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人”门牌。请各单位实验室、研究室(房)安全管理责任人切实履行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认真做好本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导师责任制,所配钥匙要登记在册,明确安全责任,强化值班制度。

4、加强实验室废液管理。按照《广东工业大学实验室化学废弃物管理细则》的规定,各学院要履行职责,加强本学院实验室化学废弃物的管理,试剂空瓶要及时转运至临时存放点不得将堆放于公共场所,废液桶要加盖密封,标识清晰,妥善存放,待专业公司统一处理。

请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结合实验室安全周自查情况认,在放假前对本单位实验室做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

联系人:严老师,39322381-606,实验一号楼201室

保卫处电话:39322110

火警电话:119

匪情电话:110

医疗急救:120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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